各檢驗檢測機構應在檢驗檢測統(tǒng)計直報系統(tǒng)上傳本機構2016-2018年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檢驗檢測報告和證書編號,并于2019年起,每季度后一個月內報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檢驗檢測報告和證書編號。